保定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時間:2012年2月7日至28日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2-02-01
關于做好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及駐保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職稱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2〕5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要求
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12年2月7日至28日,網址是:www.hebpta.com.cn。
現場審核及交費時間:2012年2月27 日- 3月2 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復印件各兩份及原件交單位,由單位審查同意后,報業務主管部門蓋章。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單位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駐保各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報到市人事考試中心(保定市行政服務大廳人社局2號窗口)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或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
二、考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5月26、27日舉行,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考試安排如下
26日 上午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2:00—5: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27日 上午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2:00—5: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三、報名條件
根據國人部發[2004]13號文件精神,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其他事宜
1、報考人從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是指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報告以及與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科研、教學、管理等工作。
2、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間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統一編號的證書。
3、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相關業務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四、考試說明及考生須知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主觀題科目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全國統一組織實施閱卷工作。考生注意: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925號)和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的規定,收費標準為:《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報名費10元。
保定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