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崗管理辦法(試行)》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渝人社發〔2011〕15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市屬事業單位人事部門:
為推進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轉換,現將《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崗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崗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轉換,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渝人發〔2008〕2號)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崗是指事業單位內部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崗位設置結構比例限額內,根據工作需要,從現崗位類別聘用到其他崗位類別的轉換流動。
第三條 轉崗應本著工作需要、人崗相適、從嚴控制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按照規定程序、權限及要求,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除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以外的事業單位。
第二章 轉崗條件
第五條 轉崗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等方面的資格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第六條 轉換流動到管理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可以放寬到中專學歷。
(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50周歲及以下,女性工勤技能人員45周歲及以下,男性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55周歲及以下。
(三)專業技術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三年且轉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勤技能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五年且轉崗前五年年度考核均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有兩次及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七條 轉換流動到專業技術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可以放寬到中專學歷。
(二)女性管理人員50周歲及以下,女性工勤技能人員45周歲及以下,男性管理人員、工勤技能人員55周歲及以下。
(三)取得所轉崗位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其中,轉崗到實行職業資格準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應取得相應準入資格。
(四)職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三年且轉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勤技能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五年且轉崗前五年年度考核均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有兩次及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八條 轉崗流動到工勤技能崗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45周歲及以下,男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55周歲及以下。
(三)轉換流動到技術工崗位的,應取得相應崗位技術等級或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四)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三年且轉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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