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大綱深度解讀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專業科目考試單獨出大綱,是上海市考試大綱的最大特色。專業科目考試時限為60分鐘,滿分50分,題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與2011年專業科目考試大綱相比,2012年大綱中出現了一大變化和一些小變化。
一、“大”變化
所謂“大”主要是相對小而言的。根據11月24日發布的公告,在專業科目考試中新增了一大類別——農村建設管理。當然這一類別就要在大綱中有所體現。
大綱中介紹了新增《農村建設管理》的考查內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農村建設管理政策法規、農村建設管理相關理論、農村實務和綜合管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三部分,即農村實務和綜合管理中,提到了公文寫作概述、行政機關公文的寫作、機關事務性公文的寫作、行政公文的處理等公文知識。在行測部分的常識應用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的測試內容中均提到了公文,專業考試《綜合管理》科目中“綜合管理實務”中也有相關內容。這里再次提到更強調了公文在上海市公務員考試中的重要性,希望考試對此引起重視。
二、“小”變化
2012年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與2011年相比,其考試內容有所變化,但是變化比較小,希望考生注意把握,認真復習。
(一)《政法》科目
1.在第三部分的“行政法”中,將2011年大綱中的“行政程序”改為“保密制度”,其中的內容也做了相應調整。
2.在第五部分的“民法”中,將2011年大綱中的“民事責任”的相關內容變更為“侵權行為法的一般原理與規定,主要的侵權責任”。
3.第八部分的“經濟法”中的改變相對較大:(1)將“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做了具體的內容規定。(2)將“消費者法”改為“市場秩序法”。(3)將“經濟法”中的“勞動法”和“環境保護法”(更名為“環境資源法”,并對其中相關內容做了相應修改)調整到新增的第九部分的“社會法”中。(4)新增了“宏觀調控法”的內容。
4.新增第九部分“社會法”,內容包括: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法、環境資源法。其中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法為新加內容,其他兩個是第八部分“經濟法”原有的。同時“勞動法”中的“勞動爭議”的內容被取消。
(二)《經濟管理》科目
1.《經濟管理》科目五大部分的標題以及其中的一些小標題發生了改變,但并沒有實質的變動,在這里就不展開說明了。
2.第一部分“資源配置與管理:“市場機制”中關于“商品的供給和需要”的內容被取消。“資源配置”中的“微觀經濟政策”被刪除,新增了“微觀經濟管理”的內容。
3.第二部分“ 產業組織、產業結構與產業政策”:將“價格歧視”刪掉,改為“定價行為”,新增了“公共物品的概念”。“其他不同類型的產業政策”改為“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4.第三部分“經濟發展與轉型”中新增了“創意產業”這一內容。
5.第五部分“宏觀調控”中刪除了“稅收制度”的內容,新增了“社保基金、主權財富基金管理”。
(三)《信息管理》科目
1.第三部分“辦公自動化”:增加了“即時通訊”的相關內容。
2.第六部分“信息化規劃與管理”:增加了“虛擬化的概念”。
(四)《城市建設管理》科目
在第二部分“城市建設管理法規”中,“城市環境管理”新增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規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管理的內容,城市養犬管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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