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崇義縣2011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來源:崇義縣人事信息網發布時間:2011-12-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力資源配置,緩解部分事業單位用人緊張和專業技術人才短缺的狀況,經2011年11月30日縣人事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組織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43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根據《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贛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贛市府發[2007]38號)和《崇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崇府發[2008]25號)等文件規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環節和程序,擇優聘用。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何善錦
副組長:李賤貴朱雄武劉春香
成員:成松康仁寶李祥鑫黃星黃義華羅福生
賴慶榮肖保東張溯文李上優陳世忠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成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陳世忠同志兼任,具體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監察局負責監督。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1、財政局鄉鎮財政所會計6名;
2、林業局鄉鎮林業管理站(含陽嶺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工作人員16名,其中:營林員12名、會計2名、法律2名;
3、國土局土地執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6名,其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3名、面向退伍軍人3名;
4、城管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工作人員8名,其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4名,面向退伍軍人4名;
5、農糧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4名,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站管理人員1名;
6、安監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2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5年內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構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參與邪教組織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1、鄉鎮財政所會計: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取得助理會計師、會計師職稱者年齡放寬至30周歲;學歷要求為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專業要求為會計與審計類。
2、林業局鄉鎮林業管理站(含陽嶺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工作人員: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者年齡放寬至30周歲;學歷要求為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營林員崗位的專業要求為森林資源類、林業工程類、景觀類,會計崗位的專業要求為會計與審計類,法律崗位的專業要求為法學類。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