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國考熱議:“德考”才是公考的重頭戲
來源:東北新聞網發布時間:2011-11-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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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1月26日起,參加2012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走進考場,競爭約1.8萬個國家公務員崗位,一年一度的“國考”拉開序幕。和往年熱火朝天的“國考”相比,今年的考試新意頗多:一些職位考試科目設計采用“2+X”;多數職位要求考生必須具備至少兩年基層工作的經驗;而強調了“以德為先”的品德選拔,尤為引人關注。
把“德”放在選拔的重要地位,這本來就是公務員的應有之意。我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第七條)在公務員應當具備的七個條件里,“具有良好的品行”位列第四。(第十一條)而在公務員應當履行的義務里,也明確載明“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范遵守社會公德”等涉及道德的條款。(第十二條);此外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第二十一條),其中的“摘優錄取”,自然涵蓋了知識考試以外的德行。由是不難看出,突出公務人員個人道德的條件,既是對公務人員本義的回歸,也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為什么這么說呢?
因為一段時間以來,進入公共視野的一些公務人員,無論是官德還是私德,都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官德如官僚濫權,私德如打罵父母,都讓人對某些公職人員卑視有加,及至傷害了政府形象。試想,那些工作消極被群眾送上“不為人民服務”錦旗的部門工作人員,那些站在高速路上雙向罰款又不開票的警察,那些和異性視頻聊天、qq約會的官員……既不恪守職業道德清正廉潔奉公守法、又不遵守社會倫理包養情人敗壞綱紀,從而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在這種背景之下,強調一下道德,可謂正當時矣。
但是,怎樣的德考,才能不走過場、取得實效?顯然,你不能僅僅只看書面的成績,別說成績,就是宣誓、保證,也是不頂用的。因此,就要聽其言、觀其行,而“行”,就要有令人信服的“干貨”,不帶任何雜質,不摻一點水分。以往不少高校,都為學生建立了道德銀行,比較詳細的記載了一個學生的德行情況。還有學生多次義務獻血,主動參加“自愿者”公益活動,以及支邊支教等等。所有這些,都可以作為衡量選拔的重要參考。總之,要把一個人放進系統中全面衡量,而不是囿于考試的小天地里。
不能否認,國考所以成為“國考”,其中的福利待遇和權利潛力,也是某些人趨之若鶩的原因。我們固然不能武斷考生的主觀意愿,但要說所有考生,一定就是修齊治平的榜樣,恐怕也言過其實。是故,就要盡量壓縮考試的暗箱空間,盡可能公開透明,置之于陽光之下。
不惟考生,還有考官。此外,不能使“公示”和“試用期”成了形式,否則,最后的兩道屏障,就成了銀樣蠟槍的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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