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內蒙古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十)有一種觀點認為,誠信是一種理想化的美德,現實生活中做不到,講誠信者往往吃虧。這種認識帶有很大的片面性。
不可否認,在現實生活中的確存在不誠信者占便宜、老實人吃虧的現象,但這畢竟不是我們社會生活的普遍現象。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取得的巨大成就,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艱苦奮斗、誠實勞動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在黨的富民政策指引下,千百萬群眾扎實苦干,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奔向小康。這是基本方面,是社會主流。
“言而無信,行之不遠。”大量事實證明,制假售假、坑蒙拐騙,可逞一時之快,得一時之利,但必以東窗事發、身敗名裂而告終。假的終究是假的,謊言就是謊言,沒有拆不穿的假象,沒有識不破的騙局。從古至今,沒有一項事業能夠建立在無誠不信的沙灘之上。誠實勞動盡管艱辛,卻坦坦蕩蕩,踏踏實實。只有誠實勞動才能最終通向成功。而“吃虧論”本身,在某種意義上是在為老實人鳴不平,也是對誠信的呼喚。還有一些人,即使因誠信而一時吃了虧,仍不改初衷,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實實做事,這是對推進全社會誠信建設的寶貴貢獻,正在越來越受到社會的贊賞和人們的尊敬。隨著社會的發展,制度的完善,依靠誠信而獲得成功的現象會越來越普遍,不講誠信而付出的代價會越來越沉重,這是總的趨勢,不可阻擋。
(十一)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我是想講誠信的,但別人不講,我也只好不講了。這種態度是不可取的。
誠信是全體公民都應該遵循的基本道德規范。誠信可以是對社會、對他人的期望,但首先應該是對自己的要求。自己的誠信不能以他人的誠信為前提。對一個有責任感的公民來說,正確的做法應當是身體力行,影響周圍,而不能人云亦云,隨波逐流。有一位北京市民說:“樹立誠信意識要從每個人做起,只有自己做到了誠信,才能要求別人也這樣做。社會由個體組成,每個人都以誠信要求自己,社會就會成為一個誠信社會。”這句話很樸實,但說出了一個深刻的道理。社會學和心理學的研究表明,自己的誠信與贏得他人的誠信成正比,自己越誠信,就越會贏得他人的誠信回報。人們都希望生活在一個誠信無欺的環境中,誠信環境的形成取決于每個人對誠信所持的態度。誠信建設是每個人的事,也是全社會的事。這就需要大家積極參與,添磚加瓦,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具體的事情做起。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水平,人人有責,人人有利,個個出力,個個受惠。如果你騙我一下,我騙你一下,騙來騙去,只能落個“兩敗俱傷”。如果等全社會所有的人都講誠信之后自己再講誠信,那是等不到的,那等于為自己的不講誠信尋找借口,無異于推卸自己作為社會的主人在誠信建設中應當承擔的責任。
(十二)誠信的養成不是自然而然的過程,只有通過堅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才能化作自覺的行動。良好的教育猶如春風化雨,一個社會,無論什么時候、什么情況下,都要高度重視對公民的教育引導,不斷提高人們的精神境界和道德修養。
“言必信,諾必誠”,“小信誠,大信立”。誠信教育必須從大處著眼,從小處入手,從娃娃抓起,從日常生活抓起。要在全社會樹立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風氣和強有力的輿論氛圍。共產黨員必須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誠信建設方面同樣如此。實事求是、誠實守信,與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息息相關,每一個共產黨員都要做重*守、講誠信的人,做言行一致、說到做到的人,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帶動群眾投身于誠信建設之中。
誠實守信,重在實踐,貴在積累。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去小惡而從善,積小善成大德,這是提高公民誠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十三)誠信建設靠教育,更靠法制。當前社會的信用缺失,既與誠信教育不夠有關,更與法規的滯后、政策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健全相聯。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如果缺乏真實的交易信息、企業法人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的記錄和披露制度,那必將為失信行為留下可乘之機;如果司法公正得不到有效保證,“起訴不受理,受理不開庭,開庭不審判,審判不執行”,那就不可能為誠信提供法律保障;如果對失信、造假、欺騙等行為懲罰不力,處罰的代價遠低于造假、欺騙所得的利益,那就必然導致失信行為屢禁不止;如果違法比守法能獲得更大利益,貪贓枉法比嚴格執法能獲得更多好處,就很難讓廣大公民信守法律。有道是,舞弊者得利,效仿者紛至;舞弊者受罰,接踵者斂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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