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備考:有關公務員制度幾個熱點問題的思考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布時間:2011-11-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務員工資問題
近年來,有關公務員的工資調整和工資制度改革問題常常會成為輿論“焦點”。本來,關心和研究公務員工資制度是件好事,但從一些媒體刊載的有關言論看,研究狀況并不令人滿意,其中真正懂行的、有點深度的文章太少,卻有不少是概念沒有弄清、情況沒有弄明、道聽途說的議論。我從未從事或分管過工資工作,對工資制度也沒有深入研究,但我和很多同志一樣也對有關收入分配問題的文章和言論一直比較關注,感到其中有些值得注意的傾向。因此欲就近幾年人們在議論中的一些問題,做一點相關提示,希望人們脫離誤區,避免以訛傳訛,以利于扎扎實實的研究。
(一)公務員條例實施后,幾次調整工資水平的實際情況。自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到2005年頒布公務員法,國家從未單獨調整過“公務員”(機關)的工資標準,每次調資都是機關、事業單位一塊進行,每次涉及人數4000多萬,這里面包括了機關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還有軍隊、武警系統的有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而其中在職黨政機關工作人員700多萬,只占調資人數的六分之一左右。每次正式說法都是“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標準”,而一些專家學者和媒體在宣傳時總說是“公務員漲工資”。每看到這類宣傳,我就感到費解,是不是因為論者自己在事業單位就有意回避,還是說批評機關與公務員符合“大方向”,容易引起社會關注?
再就是調整幅度,有關宣傳也是玄乎有加,給老百姓感覺好像公務員不知加了多少錢。實際情況是,自1993年至2005年,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標準一共5次,分別是1997年7月、1999年7月,2001年1月和10月、2003年7月,有時平均一人增加50元,有時平均一人增加100元。經過這5次調資,這十幾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月工資一共增加了370元。有的學者說公務員加一次工資用1000多億元。而實際遠非如此。以調資最多的2001年為例,這一年為了完成原計劃的調資幅度,一年中調了兩次,第一次人均增加100元,全年共用500億,第二次人均80元,從第四季度開始,當年增加財政支出90多億。這兩次機關事業單位調資一共用了600億左右。其他幾次就更少得多了,如2003年那次機關事業單位一共增加財政支出141億元。而且這都是說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所需經費的總數,如果只說在職公務員,則僅占其中六分之一左右。由此可見,說公務員調整一次工資用1000億的說法確實太離譜了。
(2)外國公務員工資水平的大概情況。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內開始興起對外國公務員制度的研究,其中包括對公務員工資制度的研究。早期研究一般認為,外國的大概情況是,初級公務員的工資收入高于民營企業初級職工,中級公務員與民營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大致相當,高級公務員低于民營企業的總裁等高級人員。公務員待遇的優勢在于工作穩定、退休養老金與住房待遇優于企業。當時的研究風氣比較正,這一說法大致可信。一些國家在確定公務員工資制度時使用“平衡比較”原則,公務員與民企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大體持平。當然,也有公務員工資收入明顯高于民企的,如新加坡對公務員實行高薪加嚴厲懲貪的制度。我在職時每次出國也注意了解外國公務員工資制度,結果發現情況非常復雜,加上翻譯的障礙,要想弄得很清楚也不容易。總的印象是經濟水平高的西方國家公務員工資收入優越而規范,特別是各種補貼多。我國情況與之沒有可比性,我們只能是根據自己的情況逐步改善公務員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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