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務員考試行測經典試題詳解:民法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1.甲和乙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間房并出租給丙,租房期間甲欲轉讓自己的份額,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購買,應( )。
A.在同等條件下由乙優先購買
B.在同等條件下由丙優先購買
C.在同等條件下由甲決定賣給誰
D.在同等條件下由乙、丙共同購買,各享有一份份額,形成共有關系
【解析】A。甲和乙是共同共有人,其中一共有人轉讓共有財產份額的,另一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丙在租賃房屋期間,房屋所有人轉讓房屋的,租賃人也有優先購買權。但共同共有人是基于物權的優先購買權,租賃人丙是基于債權的優先購買權。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理,在同等條件下,乙優先購買。故選A。
12.某甲向銀行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因點鈔失誤多付給10000元。甲以這10000元作本錢經商,獲利5000元,其中2000元為其勞務管理費用成本。一個月后銀行發現了多付款的事實,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關該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0000元
B.甲無須返還,因系銀行自身失誤所致
C.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0000元,同時還應返還一個月的利息
D.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0000元,同時還應返還一個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潤
【解析】C。甲的行為屬于惡意不當得利。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返還的不當得利,應包括返還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不當得利款項孳生的利息,按照銀行同期的存貸利率處理),其不包括以此為本錢所獲的利益。故選C。
13.甲與乙簽訂了一份合同,約定由丙向甲履行債務,現丙履行債務的行為不符合合同的約定,甲有權( )。
A.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B.請求乙和丙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C.請求丙承擔違約責任 D.請求乙或丙承擔違約責任
【解析】A。此題是一道經濟法中合同法常識的考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故正確答案為A。
14.某甲17周歲,已參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尋釁滋事,將某乙打傷,某乙要求賠償醫藥費,對此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某甲的父母必須承擔賠償醫藥費的義務. B.某甲的父母無須承擔賠償醫藥費的義務
C.某甲的父母可以選擇是否替某甲賠償醫藥費 D.某甲的父母如賠償了醫藥費,則對某甲有追償權
【解析】A。《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據此,可排除B、C、D三項。故正確答案為A。
15.精神病患者甲在其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頑童乙前來挑逗,甲受刺激追趕,甲妻見狀,竭力阻攔無效,甲將乙的頭打破。乙的醫藥費如何承擔?( )
A.完全由甲妻承擔 B.主要由甲妻承擔,但乙的監護人也應適當承擔
C.完全由乙的監護人承擔 D.主要由乙的監護人承擔,甲妻也應適當承擔
【解析】B。《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題干部分由于乙的監護人監護不力,也應承擔適當責任。故正確答案為B。
16.某大學在學校內進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沒有設置道路整修警示標志,致過路學生受傷。對此,由( )承擔責任。
A.該學校 B.受害人自己 C.該學校和受害人 D.該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
【解析】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例中,施工人是該大學。所以答案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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