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秋季公務員考試 面試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來源:發布時間:2011-11-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關于開展2011年秋季考錄公務員入闈
面試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各招錄單位人事科:
2011年秋季招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及各科目合格線已在網上公布,面試工作擬安排在11月中旬進行。為了做好本季招錄公務員工作,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以及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省人才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2011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定于近期開展面試前報名資格復審工作,請你們嚴格對照分數線對入闈面試的報考者按照招考簡章設定的報考條件,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逐項核對,認真查看各種相關的證件原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取消面試資格;對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考生,應取消面試資格,并嚴肅批評教育。審核過程中如有疑義,請及時與我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電話:8222341)。招錄單位對考生資格復審不認真、不及時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報名資格復審工作應于11月6日前結束,同時,將資格復審結果的書面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報送我局公務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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