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教材(1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法律部門、法律體系、法系
1.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對法進行的一種分類,其分類標準一般是法律調整的對象。
2.法律體系。所謂法律體系,簡單來講,指一國全部的現行法律部門的集合。
3.法系。法系是根據各國的法律傳統和實踐而作的分類, 現影響較大的有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我國的封建法律法律可稱中華法系,現已解體。
【例2】 下列關于法律體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 法律體系由法律部門組成
B.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尚不完備
C. 中華法系也即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D. 法律體系是一國法律有機聯系的統一體
【解析】 本題正確答案為C。如上所述,A、D明顯正確;B項我國法律體系“尚不”完備,表述中庸,標準的正確選項;而中華法系指我國古代法律,已經解體,故C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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