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與調查
1.確定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與調查范圍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規定,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結果,并通過現場檢查等手段,考核該建設項目是否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活動。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與調查的范圍是指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包括為防治污染和保護環境所建成或配備的工程、設備、裝置和監測手段,各項生態保護設施。以及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有關項目設計文件規定應采取的其他各項環境保護。
2.選擇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與調查標準
驗收監測與調查標準選用的原則
①國家、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排放標準。若環評未作具體要求,應核實污染物排放受納區域的環境區域類別、環境保護敏感點所處地區的環境功能區劃情況,套用相應的執行標準
②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標準的批復以及下達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③建設項目環保初步設計中確定的環保設施的設計指標:處理效率;處理設施;環保設施進、出口處污染物濃度;廢氣排放筒高度。對既是環保設施又是生產環節的裝置,工程設計指標可作為環保設施的設計指標
④環境監測方法標準應選擇與環境質量標準、排放標準相配套的方法標準。未作明確規定者,優先選用國家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
⑤綜合性排放標準與行業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且行業排放標準具有執行優先權
標準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a.大氣污染排放口的考核
排放高度的考核
有組織排放源的考核
無組織排放源的考核
明確標準值的含義:連續1h采樣平均值或1h內等時間間隔采集樣品平均值
實測濃度的換算:燃煤電廠、鍋爐、工業爐窯等實測煙塵、SO2、NOx等排放濃度應分別按標準要求換算為相應過剩空氣系數、出力系數、爐型轉換系數、摻風系數時的值后再與標準值比較
區分各相似標準的適用范圍正確選用。如工業爐窯標準、鍋爐標準與火電標準;焚燒爐標準與危險廢物焚燒標準
位于兩控區的鍋爐,除應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外,還應執行所在區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
b.污水排放口的考核
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考核
清凈下水排放口,原則上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其他行業排放標準要求的除外)
總排口可能存在稀釋排放的污染物,在車間排放口或針對性治理設施排放口以排放標準加以考核,外排口以排放標準進一步考核
對其他:重點考核與外環境發生關系的總排口污染物排放濃度及噸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部分行業)。其中,前者以日均值計,后者以月均值計
廢水混合排放口以計算的混合排放濃度限值考核
同一建設單位的不同污水排污口可執行不同的標準
檢查排污口的規范化建設
c.噪聲考核
廠界噪聲背景值修訂
晝夜等效聲級的計算:計算時,夜間噪聲等效聲級應加上10dB后再行使用
d.指標考核
設計指標:按環評報告書或設計文件中規定的指標,考核環保設施處理效率、處理設施進、出口濃度控制指標
內部控制指標:企業內部管理或設計文件確定的指標,考核不同裝置或設施處理的污水在其他污水混合或處理前的濃度或流量等
f.監測結果的評價
嚴格按照標準執行。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污染物的日均濃度進行評價
·水環境質量評價標準按季度、月均值進行評價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是按監測期間污染物最高排放濃度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