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遴選公務員公告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1-10-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遴選職位人選缺額的,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二)考察。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進行實地考察,重點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對考察不合格和不具備錄用條件的考生,取消其資格,并按照考生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轉任手續
(一)公示。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研究決定擬選用人員,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后,對擬選用人員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二)辦理轉任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有問題不影響確定的擬選用人員由遴選機關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辦理轉任手續。
七、紀律監督
為加強對遴選工作的監督,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0471—6945779、6945365
傳真:0471—6610982
監督電話:0471—6944428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7號樓327房間
附件: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單位名稱 | 遴選人數 | 職位名稱 | 職位資格條件 | 備注 | |
學歷、學位、專業 | 其他資格條件 | ||||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1 | 主任科員及以下 | 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并獲得相應學位,專業為中文、新聞、歷史、哲學、行政管理。 | 1.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2.自治區內已辦理登記并錄入自治區公務員登記信息庫的公務員;3.具有兩年以上基層機關工作經歷(2009年8月31日前參加工作)。 | 具有一定的理論政策水平、綜合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稿寫作能力 |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