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廣東省公務員四級聯考擇優錄用體檢公告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時間:2011-10-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從廣東省2011年公務員四級聯考未錄用的考生中擇優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現將體檢結果予以公布。
一、考生可憑姓名、身份證、準考證號碼查詢本人體檢結果。請體檢合格考生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招錄機關聯系相關事項。
二、需作進一步檢查的考生,請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于10月10日上午8時前到原體檢醫院報到。請考生注意與招錄機關工作人員聯系溝通,確保按時進行檢查。進一步檢查的費用仍由招錄機關承擔,其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與第一次體檢相同,結果將在廣東人事網上公布。
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除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當場復檢體檢項目不合格的考生外,其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填寫《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復檢申請表》(樣式附后),向招錄機關提出復檢申請。復檢費用由考生負擔,復檢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下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復檢申請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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