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理論與法規精講45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06 17:14:52
第四節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與相關文件
一、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大綱未要求)
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頒布的工程建設方面的標準、規范和規程也是建設工程監理的依據!督ㄔO工程監理規范》雖然不屬于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規章體系,但對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有重要的作用。
這里僅摘錄了總則,其他有關《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具體內容見教材P20~P22.
(一)總則
(1)制定目的:為了提高建設工程監理水平,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行為。
(2)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施工、設備采購和監造的監理工作。
(3)為了監理單位開展建設工程監理必須簽訂書面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規定。
(4)建設工程監理應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的規定。
(5)監理單位應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維護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6)建設工程監理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和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二、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
為了貫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指導和督促工程監理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做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工作,建設部2006年10月16日發布了《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工作程序、監理責任等作出了規定。
(一)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熟悉)詳見教材P23~P24.
1.施工準備階段
(1)根據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以上項目和《條例》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3)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
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冬期、雨期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4)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5)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6)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7)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8)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2.施工階段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3)檢查施工現場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序(熟悉)
監理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應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1.監理單位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2.在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單位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有關技術文件報審表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在施工階段,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有通話記錄,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中。
監理單位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安全監理人員簽收備案。
4.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