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及后續各項工作有關問題公告
來源:楚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時間:2011-07-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必須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定點醫院進行。
報考州級機關、全州公安系統、全州森林公安系統、全州運政系統及省級直管的工商、地稅、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進入體檢的人員,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安排,各用人單位(公安、森林公安系統由州級主管部門)派人組織體檢。
報考我州縣鄉(鎮)其它崗位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由各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體檢。
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含公安、森林公安崗位)。用人單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或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并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各項要求再次進行認真查證復核。
若出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請進入考核的考生主動與用人單位聯系。
五、公示
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體檢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xz.gov.cn/cxzzf/72057594037927936/index.html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cxr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錄人員的姓名、報考單位、崗位代碼。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的,一經查實,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作處理。為維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嚴肅性,保護報考人員的合法權益。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只對實名舉報的進行查處,對匿名舉報的,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不予受理。
六、錄用
對符合錄用規定的,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用人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合同,未辦理合同解除手續的,用人單位及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辦理錄用手續。擬錄用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錄用手續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
特此聲明:我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后續工作,只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xz.gov.cn/cxzzf/72057594037927936/index.html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cxrs.gov.cn上發布相關公告。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不參與、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其它網站及媒體發布的我州公務員考試錄用資格復審后的相關信息,與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請考生注意辨別。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