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下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考點: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統一部署,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簡稱PETS)將于2011年9月24日~9月25日進行,現將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各時間: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報名地點: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考點(考點名單見附件)
二、報名辦法
考生憑身份證報名。沒有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允許憑戶口簿報名;軍人憑軍人身份證件報名;港、澳、臺同胞憑本人港、澳、臺身份證報考。報名時必須按要求采集照片信息。
三、收費標準
根據吉財綜函字[2000]第68號文件精神,收費標準如下:

報考筆試每人120元,報考口試每人120元。
上繳省自考辦:報考筆試每人70元 ,報考口試每人70元。
四、考試時間及形式
考試時間:9月24日上午9:00筆試
9月24日下午至9月25日口試
各級別具體考試時間:
筆試形式:筆試分四個部分,即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寫作。
口試形式:2個口試考官考2個考生或3個考生,分三個部分,考生自我介紹、2個考生根據題簽交流、根據題簽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
五、關于PETS成績劃分及保留
筆試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及格;
口試采用5級分制,3分以上為及格。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2002]125號文件精神, PETS單項合格成績可以保留到相鄰的下一考次。考生報名時可以自己決定是報單項(筆試、口試)或兩項都報,一次考試或相鄰兩次考試中,筆試、口試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試中心將核發《合格證書》。跨考次的成績將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績只能相同級別的考試。
六、關于PETS考試成績在自學考試中的使用
根據教試中心[1999]48號文件精神,PETS-2筆試合格成績可以替代自學考試公共英語(一)的成績;PETS-3筆試合格成績可以替代自學考試公共英語(二)的成績。
七、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的宣傳工作
各考點在報名期間,結合本考點考試實際情況與發展經驗,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全國英語等級英語考試。
八、關于PETS考務會
考務會于2011年9月22日上午9:00在省考辦五樓會議室召開,請各考點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按時參會。
九、關于試卷取送問題
試卷將由省公安廳2011年9月22日統一押運至各市(州)公安局,請各考點負責人帶公安保衛人員于9月24日早7時到當地市(州)公安局(保密室)領取試卷。考試結束后,各考點將答題卡裝袋密封后,并填寫答題卡交接清單,答題卡及試卷連同交接清單一并交當地市(州)公安局。長春市內各考點考試結束后,直接交到省自考辦考試科。
十、關于上報考試數據及經費問題
各考點必須于2011年7月10日前,將報考數據盤上報省自考辦微機科。同時將考試費上繳省自考辦財務科。
二0一一 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