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省公務員考務費減免政策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1年四川省公務員考務費減免政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內到人事考試機構(報考質監系統市州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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