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監獄勞教系統考錄公務員公告及職位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關于2011年四川省監獄勞教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已經發布,詳見下文: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員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司法廳
四川省公務員局
關于2011年全省監獄勞教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省監獄勞教系統30個單位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4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c.hrss.gov.cn和四川省司法廳網站www.scsf.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
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1年3月25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市、區)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0周歲(1980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日期間出生),監獄勞教系統在職工人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
8.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三、招錄單位及名額
成都女子監獄5名,錦江監獄20名,崇州監獄5名,邛崍監獄5名,金堂監獄20名,成都病犯監獄30名,阿壩監獄35名,涼山監獄15名,雷馬屏監獄5名,雅安監獄20名,川西監獄5名,綿陽監獄3名,德陽監獄20名,嘉陵監獄5名,川中監獄10名,自貢監獄13名,宜賓監獄10名,眉州監獄40名,漢王山監獄10名,樂山監獄10名,五馬坪監獄10名,川東監獄20名,達州監獄8名,巴中監獄30名,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30名,蕎窩監獄15名,成都新犯轉運站1名,新華勞教所43名,大堰勞教所12名,女子勞教所25名。
招考職位名額和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1年四川省監獄勞教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25日—3月29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3月25日至30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向報考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1年3月25日至31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內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報考專業為電子信息、機電一體化(含自動化控制)、機械設計與制造、土木工程、服裝設計與制造、動物科學、臨床醫學(含口腔、康復、針灸、中西醫結合)、影像、醫學檢驗、藥劑、護理、心理學、藏語、彝語、藝體等專業的監獄勞教系統急需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到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4月18日至23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