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務員考試行測考前常識充電七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2-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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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概念:指一定的事實狀態持續地經過法定期間,即產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
特征:(1)一定事實狀態的存在,如占有財產或不行使權利等客觀情況;
(2)該事實狀態持續達到法定期間;
(3)發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種類:(1)取得時效和消滅時效。
(2)一般時效和特別時效,短期時效和長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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