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監局2011年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和保監會考試錄用工作的要求,現將福建保監局2011年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經公共科目筆試和調劑,按照公共科目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了我局2011年度招考錄用工作人員的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具體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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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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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考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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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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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最低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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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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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桂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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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50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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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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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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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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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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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6103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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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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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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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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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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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410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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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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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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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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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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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50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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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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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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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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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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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60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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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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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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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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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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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5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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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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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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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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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源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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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5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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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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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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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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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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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503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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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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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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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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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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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50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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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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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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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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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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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71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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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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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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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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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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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355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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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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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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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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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哲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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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3306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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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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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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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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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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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703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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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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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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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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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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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440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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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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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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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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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瑤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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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708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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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7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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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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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專業科目考試時間:2月22日上午9:00—11:30
面試時間:2月23-24日上午9:00開始
三、考試確認
請入圍考生于2011年2月15日上午12:00前,將是否參加面試及專業科目考試的意見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xiufang_zheng@circ.gov.cn進行確認,標題格式為:“準考證號+姓名+確認參加”;郵件內容中請填寫以下個人信息: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目前所在學校或單位(包括職務)、手機號碼(請確保手機處于開機狀態),以及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屆時如未確認,以主動放棄處理。對有人放棄的職位,將按照規定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
四、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2月21日下午14:30-17:00。
(二)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
2.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筆試成績單。
3.英語、計算機、律師職業資格等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原件;所獲各種獎勵證書原件。
4.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5.考生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
6.考生如有發表文章的帶上文章的復印件。
(三)有關要求
1.上述材料均須查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套。
2.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應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填寫個人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時,應詳細、準確填寫,學習和工作經歷的時間要連續;學習各階段要填寫院系專業和學歷學位,在職學習要注明;所獲得的獎勵、資格證書應如實填寫。
3.考生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五、面試、專業科目考試及資格復審地點
地點:福州市五四路111號宜發大廈21層(環球廣場正對面)。
乘車路線:乘公交5、22、807、817、51、52、55等在古三座下車即可。
六、注意事項
(一)采取兩輪面試。所有考生均須在面試開始前三十分鐘進入候考室,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按時進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進入面試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須在面試前2天通知我局,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局可將該考生有關情況記錄在案,供今后各單位招考時參考。
(三)所有面試考生均須參加專業考試。考生專業考試時請自帶簽字筆,攜帶本人身份證提早30分鐘(即8:30)到達考試地點。開始考試15分鐘后,遲到人員不得入場,開始考試后30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提前交卷人員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距離考試結束15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
(四)擬招職位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面試考生的成績沒有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時,該職位取消錄用。
(五)根據各職位的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六)考生往返路費及食宿費用自理,請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訊暢通。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鄭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871593
傳真:0591-87767956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