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考場應遵守哪些規(guī)則? (一)考生憑準考證在考試前15分鐘進入考室,按指定的座位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前角。 (二)進入考室后,須將攜帶的書籍、文具盒、衣物等交監(jiān)考人員集中存放;進入座位時,只準帶答題用的筆、圓規(guī)、三角板、無程控裝置的簡單計算器和算盤等(數(shù)學課程,不準攜帶計算器)。 (三)考生在答卷前,必須在試卷規(guī)定的位置填寫考場考室、姓名、考號和座位號等。 (四)考試鈴響,方準答題;遲到30分鐘者,不準進入考室;考試30分種后,方準交卷離開考室,答題須在統(tǒng)一印制的試卷上用藍水筆或黑水筆書寫;字跡須工整、清晰,用鉛筆、紅水筆(有特殊規(guī)定的課程除外)書寫的答卷以及書寫在草稿紙上的答卷一律無效。 (五)考試時不得詢問與試題內(nèi)容有關的任何問題,若對試卷分發(fā)有疑問或文字印刷不清時,可舉手詢問。考場中,不準互相借用文具和計算工具。 (六)考生進入考室后必須保持肅靜,不得吸煙,考試期間不得上廁所。考生不論因何種原因離場后均不準再次進入試室。 (七)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翻放在課桌上,迅速離開考室,不準將試卷和草稿紙帶走。交卷以后,不準在考室附近逗留、談論。 (八)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考試時不準夾帶、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及使用企圖作弊的其它手段,否則,按違反考試紀律論處。對擾亂考場秩序、威脅監(jiān)考人員人身安全的應考者,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2011年自考專升本(采購與供應管理)輔導協(xié)議保過班火熱報名中! 咨詢熱線:010-51297401 報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三環(huán)西路32號恒潤中心18層18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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