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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育路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套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相關法律法規模擬練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取得一個好的成績! 1、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重新報批說法正確的是: A.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應當重新報批 B.建設項目名稱變化,應當重新報批 C.建設項目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 D.采用的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應當重新報批 答案:CD 解析:熟悉引發重新報批的事項 2、根據《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項目依法重新審核的,原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逾期未通知的,視為( ) A.通過審核 B.未通過審核 C.未審核 D.未報批 答案:A 解析:這是《條例》不同于《環評法》的規定之處。 3、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下列哪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A.京滬高速鐵路項目 B.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備案的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 C.核設施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 D.由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 答案:ABCD 解析:注意由國家環保部審批建設項目環評的具體情況。 4、某通信基站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審查,則( ),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A.該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B.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C.該項目所在地的環保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D.建設單位向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答案:B 解析:《環評法》第25條的“項目審批部門”,不是指本法規定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部門,而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是否準予該項目建設負有審批權限的有關主管部門。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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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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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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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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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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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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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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