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數字推理--四則混合運算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1-23 14:08: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育路網提示:數字推理由題干和選項兩部分組成,題干是一個有某種規律的數列,但其中缺少一項,要求考生仔細觀察這個數列各數字之間的關系,找出其中的規律,然后從四個供選擇的答案中選出你認為最合適、最合理的一個,使之符合數列的排列規律。其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推理,題目中全部是數字,沒有文字可供應試者理解題意,真實地考查了應試者的抽象思維能力。
第四種情形—四則混合運算:是指前兩(或幾)個數經過某種四則運算等到于下一個數,如前兩個數之和、之差、之積、之商等于第三個數。
1、加法規律。
之一:前兩個或幾個數相加等于第三個數,相加的項數是固定的。
[例11] 2,4,6,10,16,( )A、26 B、32 C、35 D、20
[解析] 首先分析相鄰兩數間數量關系進行兩兩比較,第一個數2與第二個數4之和是第三個數,而第二個數4與第三個數6之和是10。依此類推,括號內的數應該是第四個數與第五個數的和26。故選A。
之二:前面所有的數相加等到于最后一項,相加的項數為前面所有項。
[例12] 1,3,4, 8,16,( ) A、22 B、24 C、28 D、32
[解析] 這道題從表面上看認為是題目出錯了,第二位數應是2,以為是等比數列。其實不難看出,第三項等于前兩項之和,第四項與等于前三項之和,括號內的數應為前五項之和為32。故選D。
2、減法規律。是指前一項減去第二項的差等于第三項。
[例13] 25,16,9,7,( ),5 A、8 B、2 C、3 D、6
[解析] 此題是典型的減法規律題,前兩項之差等于第三項。故選B。
3、加減混合:是指一組數中需要用加法規律的同時還要使用減法,才能得出所要的項。
[例14] 1,2,2,3,4,6,( ) A、7 B、8 C、9 D、10
[解析] 即前兩項之和減去1等于第三項。故選C。
4、乘法規律。
之一:普通常規式:前兩項之積等于第三項。
[例15] 3,4,12,48,( ) A、96 B、36 C、192 D、576
[解析] 這是一道典型的乘法規律題,仔細觀察,前兩項之積等于第三項。故選D。
之二:乘法規律的變式:
[例16] 2,4,12,48,( ) A、96 B、120 C、240 D、480
[解析] 每個數都是相鄰的前面的數乘以自已所排列的位數,所以第5位數應是5×48=240。故選D。
5、除法規律。
[例17] 60,30,2,15,( ) A、5 B、1 C、1/5 D、2/15
[解析] 本題中的數是具有典型的除法規律,前兩項之商等于第三項,故第五項應是第三項與第四項的商。故選D。
6、除法規律與等差數列混合式。
[例18] 3,3,6,18,( ) A、36 B、54 C、72 D、108
[解析] 數列中后個數字與前一個數字之間的商形成一個等差數列,以此類推,第5個數與第4個數之間的商應該是4,所以18×4=72。故選C。
育路教育網思路引導:快速掃描已給出的幾個數字,仔細觀察和分析各數之間的關系,大膽提出假設,并迅速將這種假設延伸到下面的數。如果假設被否定,立刻換一種假設,這樣可以極大地提高解題速度。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