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江西省教育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正式公布《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標志著江西省新高考方案正式實施。
與往年相比,新高考方案有“三變”與“三不變”。所謂“三變”,一是初步建立普通高考、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三位一體”的高考綜合評價體系;二是高考依據新課程標準命題,重點進行考試內容改革,增設選考題,體現選擇性,突出能力要求,反映新課程理念;三是高校招生考試模式逐步走向分類考試,具體是:2013年開始,江西省將實行本科與專科分類考試。所謂“三不變”,一是2011-2012年考試科目設置不變,仍為“3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二是考試時間不變,國家統考時間和各科目考試時間均與往年相同;三是依然實施語文、數學、英語(不含聽力)三學科自行命題,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以及英語聽力部分仍采用國家統一考試試卷。
新高考方案規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用等級制,按照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為A、B、C、D等四個等級進行評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維度等級和寫實性評語呈現,全省統一標準,由中學在高中階段學生成長記錄、過程性評價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實施,評價程序公開、透明,評價結果以電子化方式提供給高校。在錄取中,高校將根據學校招生章程進行錄取,主要依據是考生的高考成績,同時可參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介結果。值得注意的是,高考成績是劃定各批次分數線和高校投檔線的唯一依據,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折合分數,也不在高考總分中占權重。另外,經教育部批準的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高校,實行自主招生時,可在本校招生章程中自主規定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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