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超百萬人報名 國考已成“跳龍門”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0-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時下用“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來形容眼下剛剛結束報名的國家公務員考試(以下簡稱國考)最為貼切不過了。與高考、職業資格等考試不同,國考通過意味著可直接獲得一個相對穩定、福利待遇較好、發展前景廣闊的工作崗位,因此被人們形象地稱為“考碗考試”。
那么,從目前已經結束的報名來看,2011年國考到底呈現出什么樣的特點呢?
國考考驗綜合素質
對于夢想通過國考改變人生命運的考生來說,從報名階段開始,就必須做好通過心理素質、文化修養、業務素質、個人修養、政治素質等等重重關口考驗的準備。
據了解,公務員考試作為推動我國人事改革進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自2000年開始正式推行。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頒布實施后,公務員考試更是呈現出強勁勢頭,目前已成為國內考錄比最低的考試。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0月25日早晨發布的招考簡報顯示,今年國考招錄計劃中,總職位9758個,招錄總人數1.6205萬人,實際共有130.5萬人通過資格審核,競爭比例為82:1,錄取概率約為1.24%,最熱門職位達到4896:1.“敢不敢去考本身就是一次挑戰,首先考驗的就是心理素質。通過報名審核以后還需要參加百里挑一的筆試,之后,還要再參加三選一或五選一的面試。如果按參加人數來測算,國家公務員考試可稱得上是萬里挑一的標準了。”剛剛通過報名審核的應屆畢業生小趙不無豪氣地對記者表示,“說實在的,光從各個職位的報考要求就可以發現自己存在的諸多不足。可以說,不管有沒有工作經驗,通過報名這個環節就能大致了解到,社會對于人才要求的標準越來越高了,要想獲得理想的發展機會,就必須不斷地提高自己,迎接挑戰。”
避熱就冷可提高競爭優勢
從人保部發布的信息來看,達到千里挑一激烈競爭的職位達到30個以上。國家能源局“節能與科技處主任科員及以下”一職一直占領熱門榜首位,雖然僅招錄一人,但是目前已有4896人通過資格審查,競爭比例達到4896:1,這一數字已超過去年的最高紀錄4080:1.同樣火爆的文化部“新聞信息處主任科員以下”一職則以3820比1的競爭比例位居其后。報名人數最多的職位是政協全國委員會機關“綜合調研與文稿起草”一職,共有1.0687萬人報名,但是由于其招錄3人,所以競爭比例并非最大,但也達到了3562:1.與往年一樣,海關系統再次延續火爆狀況。在報考人數最多的前10個職位中,海關系統占據了6個。
與這些職位競爭火爆的局面形成鮮明對比,一些冷門職位則顯得門庭冷落,乏人問津。如果不是國家公務員局及時向考生推薦了1200個報名較少的職位,可能會導致相當數量的職位陷入“空招”。據了解,報名截止時,仍有139個職位處于“空招”狀態。其中,國家氣象局占了49席。據了解,導致這些職位“空招”的原因,或因工作條件艱苦,或屬邊遠艱苦地區,或者是條件相對較高,考生望而卻步。
考試專家表示,工作條件好、發展空間大的崗位相對來說更受青睞,這也是考生心態和從業出發點決定的。但從歷年情況看,報考人數比較多的職位臨到考試時棄考的情況也比較普遍,這與考生一時跟風,后來卻發現職位并不適合自己有一定的關系。因此,避開熱門,可以提高自己的競爭優勢。
不要盲目相信培訓承諾
調查發現,已經通過國考報名審核的考生大多已經把精力全面轉向應試準備,各類書店公務員備考書也進入熱銷期,而各類培訓機構適時推出的“特訓營”、“突破班”、“協議班”,甚至“先過關再付費”等班也迅速泛濫起來,“公考名師”、“面試大師”、“申論預測大師”等等“專家名號”一時滿天飛。“打的就是心理戰,都是利用競爭過于激烈、考生心里沒底的現狀,用言過其實的煽動宣傳來夸大公務員考試的難度,夸大可提升成績的空間甚至操作空間。培訓最大的作用就是心理安慰、心理暗示,讓很多人產生參加培訓總比不參加培訓更有把握一點的心態。其實,國考是個非常復雜的綜合性考試,而且職位非常分散,各個職位的考試要求都不盡相同,因此有針對性的培訓難度也極大,許多所謂的培訓師,充其量也就是參加過考試、看過幾套考試題而已。因此,建議考生不要盲目相信。”曾經從事過國考培訓多年的培訓師陳先生告訴記者,“成績未必靠培訓,合格的公務員肯定不會是這些社會化的培訓機構能培訓出來的。”
業內人士提醒考生,參加所謂的“特訓營”、“突破班”,尤其是“保過班”、“協議班”等,不要被營銷人員的口頭宣傳和承諾所蒙蔽,一定要仔細查閱合同條款和培訓師的真實資歷。
據了解,國家相關部門已經注意到公務員培訓市場的不正常情況。10月22日,人保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錄用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積極配合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門,依法對有關錄用考試的培訓輔導機構進行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類招搖撞騙、誤導考生、騙取錢財的非法培訓機構。配合公安、文化、新聞出版等部門查繳非法考試圖書、報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嚴厲打擊各種以網絡、辦班、出售考試資料、資訊等方式公開所謂考試試題的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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