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研究:一年考一次大勢所趨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0-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年一度的中央機關公務員招考報名正在進行,最新一期《瞭望》周刊發表長篇文章指出,公務員中央、地方分考造成資源浪費,建議借鑒研究生的考試方式。具體做法是每年全國只舉行一次公務員考試,初試成績在全國范圍內通用, 復試由各實際招聘部門進行。
公務員考試分為國考、省考和市考等,過多的考試確實帶來許多弊端。以省考為例,全國30多個省都在進行公務員考試,考試內容大同小異,前一個省剛剛考過的題型,下一個省可能再重復,組織方疲于命題,資源嚴重浪費。有些考生,一年參加幾次公務員考試,輾轉大江南北。甚至有人計算,一個人考公務員可以從18歲考到35歲,大大小小有幾百場考試,“考霸”在公考中屢見不鮮。
改革分考制度,其實有現實基礎。一是中央和地方公務員考試在指導思想、命題內容、考試形式、錄取程序等幾乎完全一致。“國考”是風向標,省、市考圍著“國考”的方向轉,于是,實行全國統一的公務員考試有了現實的基礎。二是省考近兩年嘗試聯考制度,去年有7個省,今年有13個省同時舉行了公務員考試,考試題目均由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題。有人預計,這種趨勢最終將達到全國統考。
建立統一的全國性公務員考試,早在2006年就有人建議過。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大學教授胡有清當年提交了《關于改進公務員招考制度的建議》,人保部在答復中稱,已著手研究相關工作,提出了公務員考試題庫開發方案,建立公務員考試題庫,考慮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初步建立公務員考試隨時上機考試的體系。
合并中央和地方公務員考試,需要一個具體的路徑選擇。環視中國的各種考試,其實不乏可借鑒的模式。按《瞭望》周刊的觀點,可參照研究生入學考試、司法考試等模式。也有人提出,可以借鑒職業資格證考試的模式,在公務員全國統考基礎上實現考試與錄用分離的制度。無論如何,全國公務員考試一年考一次的建議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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