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簡介:中國民用航空局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10-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國民用航空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并提出民航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戰略;擬定民航法律、法規草案,經批準后監督執行;推進和指導民航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工作。
(二)編制民航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對行業實施宏觀管理;負責全行業綜合統計和信息化工作。
(三)制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監督管理民航行業的飛行安全和地面安全;制定航空器飛行事故和事故征候標準,按規定調查處理航空器飛行事故。
(四)制定民用航空飛行標準及管理規章制度,對民用航空器運營人實施運行合格審定和持續監督檢查,負責民用航空飛行人員、飛行簽派人員的資格管理;審批機場飛行程序和運行最低標準;管理民用航空衛生工作。
(五)制定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標準和規章制度,負責民用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生產許可審定、適航審查、國籍登記、維修許可審定和維修人員資格管理并持續監督檢查。
(六)制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標準和規章制度,編制民用航空空域規劃,負責民航航路的建設和管理,對民用航空器實施空中交通管理,負責空中交通管制人員的資格管理;管理民航導航通信、航行情報和航空氣象工作。
(七)制定民用機場建設和安全運行標準及規章制度,監督管理機場建設和安全運行;審批機場總體規劃,對民用機場實行使用許可管理;實施對民用機場飛行區適用性、環境保護和土地使用的行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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