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011年考錄公務員報考指南:考務安排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10-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第三章 考務安排
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后上網打印準考證的關鍵號碼,務必牢記。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10月28日8:00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自己的報名序號。
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均進行網上確認。網上確認時間為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各地考試機構網上確認的網址、咨詢電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網上確認的基本程序:
1、報考人員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所在考區網上確認系統;
2、閱讀、熟悉考場規則和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并做出誠信考試的承諾;
3、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證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以當地考試機構網上明示的規格要求為準,對不符合規格的數碼照片建議用圖像處理軟件另存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報名確認結束。
以下報考人員還需要現場辦理相關手續:
①更改姓名中錯別字或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個別數字的報考人員;
②農村特困或城市低保報考人員;
③其他經當地考試機構確認需現場辦理的事項。
這些報考人員應撥打咨詢電話和關注確認網站發布的信息,按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試地點的,報考人員應關注更改后的考試地報名確認網站發布的信息,獲知辦理更改及確認手續的時間、地點和要求。
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能再更改考試地點。
報名確認中,有二類報名信息經當地考試機構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未經招錄機關同意,不得更改。
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報考人員要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時,須出示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人員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以下材料,由各省(區、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辦理減免手續的方式和時間由各地考試機構自行確定。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應在2010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6:00登錄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自行查詢、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也可通過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打印網址。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1.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3.不能將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4.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5.不能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6.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另外,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持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遺失準考證的報考人員,要及時與考試地考試機構聯系。
2011年1月中旬開始,報考人員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考錄專題網站上查詢自己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本次考試不下發考試成績單。考生確實需要的,可在2011年2月28日前向當地省級考試機構申請,由當地省級考試機構負責出具成績證明。
考務咨詢電話:010-64401192、64401193、64401261、64401263。
考務咨詢時間:2010年10月26日—12月4日(工作日8:30—17:00)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