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招農民公務員別流于口號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10-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0月10日,國家公務員局負責人透露,2011年度的國家公務員考錄工作將推出三項改革創新舉措,包括探索從村(社區)干部、優秀工人、農民中考錄公務員等(10月11日《京華時報》)。
在我看來,從農民中考錄公務員無疑是一種進步。《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條件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十八周歲;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因此,我們大可不必為農民可以考公務員而大喜,這只不過是考錄制度的正常回歸。同時,還要提防“流于口號”,“一笑而過”。
近年來,中央選拔干部正在逐步放寬選拔任用條件,從農村黨支部書記可考公務員到農民工可參與競考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一步一個臺階。我認為,探索從村(社區)干部、優秀工人、農民中考錄公務員,是遵循任人唯賢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考錄公務員的一個大膽實踐。
干部的來源不應總是“陽春白雪”,也不能“漫天撒網”,要能夠經得起群眾的考驗,有崇高的價值觀、人生觀,人品正、干事實。因此,我對“農民當公務員”的這一舉措表示歡迎,希望能夠經過嚴格的程序,選拔出優秀的農民充實到公務員隊伍。同時,也衷心希望“公考”、“公選干部”的道路越走越寬、黨政干部的來源越來越豐富化、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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