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公務員守“規矩” 上班不敢遲到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發布時間:2010-09-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對不起,快到上工時間了,我得馬上回辦公室了,簽到晚了評估署會作記錄的!”邁克邊說,邊歉意地沖我們聳聳肩,然后急匆匆地走了出去。這是我在英國倫敦紐卡斯爾酒店里親身經歷的一幕。
因公出差到英國,結識了英國一位公務員邁克。邁克是倫敦市政府機關的一名文官。在英國人的印象中,文官是較為清閑的一類職員,但邁克并未感到輕松。政府有很多“規矩”讓他不敢越雷池一步:英國公務員每周有5個工作日,日辦公時間為8小時15分鐘。邁克和政府其他公務員必須按時上下班,差一刻都不行。因為英國所有的政府部門都設有公務員簽到簿,公務員們上下班包括午休,都要準時簽到,差一項或遲到一次,單位都會毫不留情地做下記錄,然后交給國家公務員錄用評估署。
評估署執法相當嚴格。有一次,我們提出要跟邁克去倫敦市政府參觀一下,順便“開開眼”。這一下可把邁克嚇著了,“不!不!”兩手搖得像風扇:“評估署的人若是發現了,我的飯碗就砸啦!”看著邁克著急的樣子,我們知道他不是在開玩笑,便打消了這一念頭。事后,邁克的大女兒佩蒂跟我們解釋說,英國對國家公務員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有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績效評估制。國家內閣辦公廳設有公務員錄用評估署,是全國管理公務員的最高機構;錄用評估署又委派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設立相應的評估辦公室。不管哪級評估機構,在實施權力時均是鐵面無私的。評估機構一旦發現本部門公務員有遲到早退、工作時間“開小差”等現象,即對違規者進行處罰,輕則罰薪、降職,重則開除公職。看看英國的公務員,再看看我們國內的公務員,真的替我們的部分公務員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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