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心理學之鎮靜催眠藥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8-26
名詞:鎮靜催眠藥(sedative-hypnotic)
解釋:能減輕焦慮、誘導安靜和睡眠的任何中樞神經抑制劑。這類藥中有幾種具有引起遺忘、肌肉松馳,或抗驚厥特性。主要包括苯二氮卓類、巴比妥類。還包括酒精、丁螺環酮、水合氯醛、格魯米特、甲乙哌酮、氯炔醇、炔氨酪、甲丙氨酪。巴比妥酸鹽類治療安全指數(治療量:中毒量)較窄,過量時可致死,其濫用傾向高,迅速產生耐受和軀體成癮。水合氯醛、格魯米特、甲乙哌酮、氯炔醇和炔氨酯導致軀體成癮和誤用傾向,過量時也有高度致死性,這些藥物不宜長期用于治療失眠。所有鎮靜催眠藥均可損害注意、記憶和共濟運動;其他常見的影響有宿醉、言語不清、共濟失調、步態不穩、困倦、口干、胃腸蠕動減弱及情感不穩。偶爾可產生興奮或憤怒等反常的反應。入睡時間縮短,但REM睡眠受抑制。撤除此類藥物后可產生REM睡眠的反跳和睡眠形式的惡化。結果盡管所用的劑量未超過處方量,長期治療的病人可能在軀體上和心理上成癮。戒斷反應可能比較嚴重,可在使用中等劑量鎮靜催眠藥后數周出現。戒斷癥狀包括焦慮、易激惹、失眠(常伴有夢魘)、惡心或嘔吐、心動過速、出汗、體位性低血壓、幻覺、肌肉痛性痙攣、震顫和肌陣攣性抽搐、反射亢進,以及可發展為癲癇持續狀態的癲癇大發作。在停藥或迅速減藥1周內可出現戒斷性譫妄。長期濫用鎮靜催眠藥易損害記憶、言語和非言語學習、動作靈敏性和共濟運動。這些損害在脫毒治療后持續時間長,甚至可導致永久性遺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