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單證員考試輔導:招標投標的基本做法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8-09 16:32:23
世界各國由于法令和習慣的差異,招標的條件不同,但基本程序相似。包括招標、投標、開標和評標、中標簽約四個環節。
(1)招標
一項理想的國際招標,其成敗的關鍵往往在此環節。主要包括發布招標公告、資格預審、編制招標文件三項基本工作:
A、刊發招標通告。國際公開招標通常均在權威性的報刊或有關專業刊物上公布招標通告,比如我國對外發行的《人民日報》,世界銀行出版的援助項目的招標月刊等。
B、資格預審。投標人應填寫招標人編制的“資格預審表”,包括投標人的經營規模、人員設施概況、財務狀況、經營能力和信譽等,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和資料。招標人憑此判斷其是否具有投標能力。資格預審是保證招標工作成敗的關鍵步驟。
C、編制招標文件(bidding documents)。招標人要組織有關人員制訂招標書,列明采購商品的各項交易條件和具體要求。
(2)投標
參加投標要做好以下工作:
A、投標的準備工作。投標人取得標書后,應嚴格按照招標條件對商品所要求的質量、技術標準和交貨期限等進行核算,客觀估計自己能否完全滿足招標要求,又能在保持一定利潤空間的前提下,提出有競爭性的報價。
B、編制投標書和落實擔保。投標書對招標文件中的貿易條件和技術要求都不得更改和修正,無論是獨家還是聯合投標,投標名義人只能是一個;招標人為防止投標人中標后拒不簽約,通常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一般為總價的3%~10%。也可以銀行保函(L/G)或備用信用證(standby credit)代替現金作保,未中標的可以在評標后全部退回。故投標人應在投標前落實擔保人。
C、遞送投標文件。投標文件包括投標書、投標保函或備用信用證、關于投標書中單項說明的附件,以及其它必要文件。投標文件應密封后在規定期限內送達招標人規定的地點。
(3)開標和評標
A、開標指招標人在指定日期、時間和地點將寄來的投標書中進行綜合比較,擇優選定中標人的做法。開標日期、時間和地點通常在招標文件中予以規定。根據投標人是否監視開標,可分為公開開標和不公開開標兩種方式。國際招標一般采用公開開標的方式。招標人當眾開啟密封的投標文件,宣讀內容,允許在場的投標人作記錄或錄音,但并不當場確定中標人。
B、評標是指招標人組織人員從不同角度對投標人進行評審和比較最后擇優的過程。評標的主要內容為:第一,審查投標文件。其內容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計算是否正確,技術是否可行等;第二,比較投標人的交易條件,可逐項打分或集體評議或投票表決,以確定中標人選。初步確定的中標人選,可以是一個或若干個替補人選;第三,對中標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審查候選人的生產能力和信貸能力,進而判斷其履約能力。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招標人可宣布招標失敗,重新組織第二輪招標:參加投標人太少,缺乏競爭性;所有投標書和招標要求不符;投標價格均明顯超過國際市場平均價格。
(4)中標簽約
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以書面通知中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招標人所在地簽訂合同,并繳納履約保證金或以銀行保函作履約擔保。如中標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約又未事先提出延期請求,可視其違約,招標人有權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決定重新招標或將標授予其他合適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