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單證員考試輔導:采用經銷方式出口應注意的問題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7-29 15:43:35
。1)慎重選擇獨家經銷商。選擇獨家經銷商時,既要考慮其政治態度,又要注意資信情況、經營能力及其在該地區的商業地位。
(2)包銷地區要根據包銷商的經營規模和經營能力來確定,一般來說包銷范圍不宜過大。
。3)首次合作時,可訂立一定時間段的試銷期。一般規定為3個月,期滿后視情況再續約。
。4)明確規定經銷人承購的最低限額。規定獨家經銷數量或金額的大小,應參照我貨源的可能和市場的容納量以及我們的經營意圖來決定。為了擴大推銷某類商品,還可允許獨家經銷商超額承購,并對超額完成部分給予對方一定比例的獎金。
。5)在規定專賣權的同時,一定要明確專買權。即包銷商承諾只向協議出口方購買該項商品,不得向第三者購買同類商品或有競爭性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