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論:"廉政公積金"真能防腐嗎?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6-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從7月1日起,廣東江門市將率先推行“廉政公積金”制度。據了解,廉政公積金制度由公務員個人與政府財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繳納存入個人賬戶。凡遵守黨風廉政紀律規定,未受到處分的公務員,5年可兌現累積全額的70%,余款為長期基金存至退休時一并領取。(6月29日《南方日報》)
想憑“廉政公積金”制度來提高公務員的“廉潔度”,這種想法充滿著天真。說實在的,這種制度除了增加公務員的福利,別無用處。
廉潔是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不廉潔就不能繼續當公務員,然而,公務員廉潔了,居然可以發錢,這不是變相在給公務員發錢嗎?很可笑的是,竟然厚顏無恥地說,“廉政公積金不是福利待遇”,這完全是胡說八道。據透露,目前這一制度暫時不會推廣到四市三區。因為不具備一定財力很難開展。而江門預計每年財政為此撥款近2000萬。如果不是發錢,為何江門每年要撥款近2000萬?更可笑的是,“廉政公積金”又以官本位呈現:廳級干部1600元/月,正處(局)長1400元/月……
“廉政公積金”,說到底是用金錢來刺激廉潔。這種做法本身就不“廉潔”。從實際來看,“廉政公積金”發得再多,也不能使公務員變得廉潔起來?纯茨切┴澒,貪起來都是上百萬、上千萬,他們在乎“廉政公積金”的這點錢嗎?
公務員廉潔能夠發錢,那公民遵紀守法誰來發錢?既然是公務員,就應該按照公務員條例遵章守紀,做不到請退出公務員隊伍。
要想公務員廉潔,一方面公開權力,讓權力透明運行,另一方面公開公務員財產,一旦發現公務員有違犯規定和法律的,嚴格照相關規定處理,F狀是,公務員退出渠道一點都不“暢通無阻”,對公務員的監督上卻處于“無所作為”,看看那些貪官是怎么被“發現”的?要么是小偷偷出來,要么是“二奶”反出來,如此,“廉政公積金”能治本嗎?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