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心理學之精神障礙后人格改變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6-12
名詞:精神障礙后人格改變(F62.1)(enduring personality change after psychiatricillness)
解釋:特征是:①過分依賴他人和對他人要求過多;②確信精神疾病改變了自己或給自己打上了恥辱的烙印,從而導致不能形成和保持親密、信任的人際關系,且導致社會孤立、被動、興趣減少、參與以前所喜愛的休閑活動減少;③持續抱怨自己得了病,可伴有疑病和患病表現;④心境惡劣或情感脆弱并非出于目前存在精神障礙或先前精神障礙殘留的情感癥狀;⑤在社會功能和職業功能上明顯有問題。這樣的改變至少持續2年以上,并不能用先前的人格障礙解釋,也不能用先前的精神障礙恢復不完全或有殘留癥狀解釋。同:精神科疾病后的持久性人格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