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公安基礎知識試題分析及備考指導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5-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試題分析
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和宗旨,公安機關的任務和職權,公安工作的內容、特點、原則、路線和方針政策,公安執法與行政執法等內容,全部為客觀性試題,縱觀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歷年真題,我們可以發現其命題呈現如下三大特點:
1.涵蓋范圍廣泛,難度適中
內容廣泛歷來是公安基礎考試的一大特色,從警察的起源與發展到人民警察的獎懲制度,幾乎涵蓋了每一個考點,而且歷年都有所考查,但其難度較為適中,側重對基礎知識進行考查。
【例】
人民警察的工作紀律包括積極履行公務、秉公執法、( )三個方面。(2009年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第28題單選)
A.文明執勤
B.熱情服務
C.辦事公道
D.清正廉潔
【答案】A。
【分析】本題考查的是人民警察的工作紀律,其難度比較適中,只需對相關知識點有所了解即可答對。
2.側重對細節進行考查
專家認為,歷年來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試題難度雖然較為適中,但多數試題注重對細節進行考查,如果考生平時對相關的細節內容不甚了解,有些試題是很難答對的。
【例】
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是指導公安機關同刑事犯罪作斗爭的一項基本政策。(2009年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第3題判斷)
【答案】錯誤。解析: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是指導治安管理處罰的一項基本政策。嚴肅與謹慎相結合是指導公安機關同刑事犯罪作斗爭的一項基本政策。
3.重點突出,重者恒重
“重者恒重”幾乎是所有考試的基本特征,在公安基礎知識考試中也不例外。專家提示考生公安刑事司法、公安行政執法、公安賠償制度等內容在歷來的考試中都是重點考查的對象。
【例】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下列屬于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 )。(2009年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第62題多選)
A.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
B.懷孕的婦女
C.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D.70周歲以上的
【答案】BCD。
【分析】本題考查的是治安管理處罰的相關內容,這即是公安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具體工作之一,也是歷年來考試的重點內容。
二、遼寧省公安基礎知識備考指導
鑒于以上分析,并結合公安基礎知識科目的特點,專家提示考生在備考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1.緊扣大綱,注重細節
萬變不離其宗,所有的考試都是有章可循的,公安基礎知識考試也不例外。考生在備考時,一定要結合公安部政治部編寫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對教材的內容進行針對性的復習。另外,由于公安基礎知識越來越注重對細節進行考查,因此在復習時,要做到看、背、記并用,注重對細節知識的積累。
2.主次分明,突出重點
公安基礎知識共八章內容,范圍比較廣泛,其中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和公安賠償的分值約占總分的40%,因此專家提醒考生一定要把這些章節作為重點內容進行針對性的復習。在復習時,結合《治安管理處罰法》、《刑事訴訟法》、《刑法》中的相關法條同步進行,并對其中的重點法條做到牢記于心。
3.適當的做題不可缺少
在這段時間的復習中,考生一定要堅持做題,做題是每個考生在復習過程中一定要做的工作,尤其是歷年真題。通過做題可以鞏固復習效果,了解考查范圍,熟悉考查形式,提高答題能力。在做題時一定要:(1)勤于動手,避免眼高手低。(2)總結同類題目的答題技巧,分析方法。(3)注重做錯的題目,并及時查缺補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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