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薩公考招警基礎知識全真模擬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3-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解析]
《行政處罰法》第4條第1款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本原則明確了一切
行政處罰,包括治安管理處罰,都必須公正、公開,即作為治安管理處罰依據的法律、法規或者
規章都應當是公布的,執法人員的身份應當是公開的,處罰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處罰決定等
也應當向當事人公開。另外,聽證會應當公開,目的是避免治安管理處罰有失公正。
11.BC
[解析]
根據《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轉發的公安部《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等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年滿16周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決定勞動教養:
(1)危害國家安全情節顯著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2)結伙殺人、搶劫、強奸、放火、綁架、爆炸或者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團伙中,尚不夠刑事
處罰的;
(3)有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猥褻兒童,聚眾淫亂,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非法拘禁,盜竊,
詐騙,偽造、倒賣發票,倒賣車票、船票,偽造有價票證,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搶奪,聚眾哄搶,
敲詐勒索,招搖撞騙,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以及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
物的違法犯罪行為,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期滿后5年內又實施前述行為之一,或者被公安機關
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后3年內又實施前述行為之一,尚不夠
刑事處罰的;
(4)制造恐怖氣氛、造成公眾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
迷信破壞國家法律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或者稱霸一方、
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惡習較深、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5)無理取鬧,擾亂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拒絕、阻礙國家機
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6)教唆他人違法犯罪,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7)介紹、容留他人賣淫、嫖娼,引誘他人賣淫,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制作、復制、出
售、出租或者傳播淫穢物品,情節較重,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8)因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警告、罰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賣淫、嫖娼的;
(9)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經過強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
(10)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勞動教養情形的。
12.ABCD
[解析]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賣淫、嫖娼人員,可以不予收容教育:①年齡不滿14周歲的。②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傳染病的。③懷孕或者正在哺乳本人所生1周歲以內嬰兒的。④被拐騙、強迫賣淫的。
13.BCD
[解析]
執行監督即對公安機關負責的執行刑事判決、裁定的活動實行監督,保障刑事判決、裁定的正確執行。其內容主要有:①對看守所收押、監管、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動實行監督。②對拘役所收押罪犯的活動實行監督。③對看守所、拘役所暫予監外執行的執法活動實行監督。④對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罪犯的監督管理活動實行監督。在上述監督活動中,發現公安機關有違法情形的,應當依法提出糾正。
14.ABCD
[解析]
督察人員在現場督察中發現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違法違紀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當場處置:①對違反警容風紀規定的,可以當場予以糾正。②對違反規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車輛、警用標志。③對違法違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以及拒絕、阻礙督察人員執行現場督察工作任務的,必要時可以帶離現場。
15.ABC世紀考試網版權所有
[解析l
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執法監督的范圍包括:
(1)有關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是否合法。
(2)刑事立案、銷案,實施偵查措施、刑事強制措施和執行刑罰等刑事執法活動是否合法和
適當。
(3)有關治安管理、戶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邊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實
施情況。
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等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是否合法和適當。
(5)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留置室等限制人身自由場所的
執法情況。
(6)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
(7)國家賦予公安機關承擔的其他執法職責的履行情況。
16.ABCD
[解析]
警務公開的形式和辦法有:①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介和其他現代化信息傳播手段公布。②在公共場所和對外辦公的場所設置公示欄、牌匾,或印發“警務公開手冊”等形式公布警務公開的內容,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職權,宣傳有關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③公安機關基層單位要將群眾常辦事項所需手續、程序、時限等印成“警民聯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還可以通過郵電部門設立電話查詢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對外辦公的場所設立電腦觸摸屏,方便群眾查詢和辦事。④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監管場所要將被監管對象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生活衛生管理制度等張榜公布。⑤通過口頭告知的辦法,使到公安機關辦事的社會各界群眾及時了解辦事程序和要求,使被傳喚對象或犯罪嫌疑人知道依法享有的權利。
17.ABCD
[解析]
辭退人民警察,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這樣既可保證公安機關順利行使辭退權,又可保證公安民警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規定的辭退程序是:
(1)所在單位在核準事實的基礎上,經領導集體討論研究提出辭退建議,填寫《辭退國家公務員審批表》,按照管理權限報任免機關。
(2)任免機關人事部門審核。
(3)任免機關審批。(4)被辭退人員對辭退決定不服,可按照《國家公務員申訴控告暫行規定》申請復核或提出
申訴。
18.ABCD
[解析]
評定授予警銜的人員必須是屬于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包括:①公安機關(合設在鐵道、交通、民航、林業、海關部門的公安機構)的人民警察。②國家安全機關和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③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④警察專業技術單位、院校、報社、醫院中擔任人民警察職務的人員。
19.ABCD
[解析]
內部關系指公安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同級與同級之間,警種與警種之間,按照一定規則構成的關系。
(1)人民警察不論職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間是同志關系。(2)公安民警依據行政職務和警銜,構成上下級和同級關系。行政職務高的是上級,行政職務低的是下級,行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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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法》第4條第1款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本原則明確了一切
行政處罰,包括治安管理處罰,都必須公正、公開,即作為治安管理處罰依據的法律、法規或者
規章都應當是公布的,執法人員的身份應當是公開的,處罰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處罰決定等
也應當向當事人公開。另外,聽證會應當公開,目的是避免治安管理處罰有失公正。
11.BC
[解析]
根據《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轉發的公安部《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等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年滿16周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決定勞動教養:
(1)危害國家安全情節顯著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2)結伙殺人、搶劫、強奸、放火、綁架、爆炸或者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團伙中,尚不夠刑事
處罰的;
(3)有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猥褻兒童,聚眾淫亂,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非法拘禁,盜竊,
詐騙,偽造、倒賣發票,倒賣車票、船票,偽造有價票證,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搶奪,聚眾哄搶,
敲詐勒索,招搖撞騙,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以及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
物的違法犯罪行為,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期滿后5年內又實施前述行為之一,或者被公安機關
依法予以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勞動教養執行期滿后3年內又實施前述行為之一,尚不夠
刑事處罰的;
(4)制造恐怖氣氛、造成公眾心理恐慌、危害公共安全,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
迷信破壞國家法律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或者稱霸一方、
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惡習較深、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5)無理取鬧,擾亂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或者生活秩序,且拒絕、阻礙國家機
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6)教唆他人違法犯罪,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7)介紹、容留他人賣淫、嫖娼,引誘他人賣淫,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制作、復制、出
售、出租或者傳播淫穢物品,情節較重,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8)因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警告、罰款或者行政拘留后又賣淫、嫖娼的;
(9)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經過強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
(10)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勞動教養情形的。
12.ABCD
[解析]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賣淫、嫖娼人員,可以不予收容教育:①年齡不滿14周歲的。②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傳染病的。③懷孕或者正在哺乳本人所生1周歲以內嬰兒的。④被拐騙、強迫賣淫的。
13.BCD
[解析]
執行監督即對公安機關負責的執行刑事判決、裁定的活動實行監督,保障刑事判決、裁定的正確執行。其內容主要有:①對看守所收押、監管、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動實行監督。②對拘役所收押罪犯的活動實行監督。③對看守所、拘役所暫予監外執行的執法活動實行監督。④對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罪犯的監督管理活動實行監督。在上述監督活動中,發現公安機關有違法情形的,應當依法提出糾正。
14.ABCD
[解析]
督察人員在現場督察中發現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違法違紀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當場處置:①對違反警容風紀規定的,可以當場予以糾正。②對違反規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車輛、警用標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車輛、警用標志。③對違法違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以及拒絕、阻礙督察人員執行現場督察工作任務的,必要時可以帶離現場。
15.ABC世紀考試網版權所有
[解析l
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執法監督的范圍包括:
(1)有關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是否合法。
(2)刑事立案、銷案,實施偵查措施、刑事強制措施和執行刑罰等刑事執法活動是否合法和
適當。
(3)有關治安管理、戶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邊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實
施情況。
養、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等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是否合法和適當。
(5)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留置室等限制人身自由場所的
執法情況。
(6)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
(7)國家賦予公安機關承擔的其他執法職責的履行情況。
16.ABCD
[解析]
警務公開的形式和辦法有:①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介和其他現代化信息傳播手段公布。②在公共場所和對外辦公的場所設置公示欄、牌匾,或印發“警務公開手冊”等形式公布警務公開的內容,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職權,宣傳有關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③公安機關基層單位要將群眾常辦事項所需手續、程序、時限等印成“警民聯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還可以通過郵電部門設立電話查詢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對外辦公的場所設立電腦觸摸屏,方便群眾查詢和辦事。④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監管場所要將被監管對象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生活衛生管理制度等張榜公布。⑤通過口頭告知的辦法,使到公安機關辦事的社會各界群眾及時了解辦事程序和要求,使被傳喚對象或犯罪嫌疑人知道依法享有的權利。
17.ABCD
[解析]
辭退人民警察,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這樣既可保證公安機關順利行使辭退權,又可保證公安民警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規定的辭退程序是:
(1)所在單位在核準事實的基礎上,經領導集體討論研究提出辭退建議,填寫《辭退國家公務員審批表》,按照管理權限報任免機關。
(2)任免機關人事部門審核。
(3)任免機關審批。(4)被辭退人員對辭退決定不服,可按照《國家公務員申訴控告暫行規定》申請復核或提出
申訴。
18.ABCD
[解析]
評定授予警銜的人員必須是屬于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編在職的人民警察,包括:①公安機關(合設在鐵道、交通、民航、林業、海關部門的公安機構)的人民警察。②國家安全機關和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③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④警察專業技術單位、院校、報社、醫院中擔任人民警察職務的人員。
19.ABCD
[解析]
內部關系指公安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同級與同級之間,警種與警種之間,按照一定規則構成的關系。
(1)人民警察不論職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間是同志關系。(2)公安民警依據行政職務和警銜,構成上下級和同級關系。行政職務高的是上級,行政職務低的是下級,行政職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