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和原省人事廳、建設廳、建管局《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蘇人發〔2005〕19號)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0〕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參與,考前培訓和相關教材征訂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會同建設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各市人事、建設行政部門負責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資格終審工作。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6月26日、27日進行。 2010年度全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設置考點。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3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時應嚴格檢查。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2年為1個滾動周期),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考試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已取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另一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省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此項考試按非滾動考試進行管理,名稱為“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者條件。 四、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2.具備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考試。 (四)已取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報考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五、報名組織 (一)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考試報名工作從2010年2月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定。各地報名網址可登陸www.jsrsks.com.cn進行查詢。 駐寧的中央各部委直屬單位和省直各有關單位網上報名時間及相關信息詳見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具體情況請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 (二)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及省直報名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要積極做好本地區此項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資格初審等項考務組織工作。要將報名方式、網址等及時對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詢服務工作,使考生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以及報考“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人員,需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在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所在市的人事考試中心接受資格審查。 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將有關材料送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接受資格審查,地點:南京市草場門大街101號文薈大廈5樓5105室,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江蘇建設人才網(www.jschr.gov.cn)。 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 (4)網上下載打印的2010年度報名表(如實填寫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6)免試部分科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復印件。 2.已取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報考“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2)網上下載打印的2010年度報名表(“相應專業”考生)(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4)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報名過程中,本科學歷應按照專業對照表(見附件)所列專業來確定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其余學歷者報考所學專業應與本科學歷專業對照表所列專業相近。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四)對于往年參加過考試的考生,報名時只需填寫原考試檔案號和其他相應報考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相應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請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五)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和省直報名點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六)2010年6月16日起,考生可登錄相應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5〕232號、蘇財綜〔2005〕94號)精神,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按每人120元標準收取考務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訂和考前培訓 全省2010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的征訂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中心負責。聯系電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025——51868924 附件:專業對照表.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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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40 | 16 | 12 | 3套 | 4 | 報名 | |||||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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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建筑工程) | 40 | 16 | 12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機電工程) | 40 | 16 | 12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公路工程) | 40 | 16 | 12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40 | 16 | 12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水電工程) | 40 | 16 | 12 | 3套 | 4 | 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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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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