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務員考試申論: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2-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日,廣西頒布實施《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范(試行)》中規定,從2010年起,“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非銷戶提取”,這意味著長期以來只能用于買房的住房公積金有了另一種利用方式。
據悉,除廣西外,目前重慶、廣州、西安、秦皇島等地也都出臺了類似的規定。對于這種規定,大多數人是持贊同態度的。雖然住房公積金是專門用于支持人們購買房屋的,國家有關規定也強調其專用性,但當一個家庭有成員不幸患上重大疾病,生命受到威脅而又缺錢治療時,一筆屬于他們可以提取的公積金可能就成了救命錢。在這種情形下,正如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所言,將原本用于購房的資金用來治病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在生命與住房之間,我們選擇生命,因為沒有生命,一切資金都將失去意義。”
問題是,公積金在救命上作用可能不大,在現實生活中,重大疾病治療費用的昂貴往往會使一個即使算得上中產的家庭陷入貧困境地,一筆公積金只能是聊勝于無,何況有很多家庭根本就沒有公積金。對此,我們應有清醒的認識,不能夸大公積金在這方面的作用,對于人們難以承受重病醫療費的問題,根本上的解決在于醫療制度的改革,不能指望別的渠道的贊助,在現代文明社會,生命與住房之間不應被迫只能選擇一項。
除了用作醫療費,有不少人還建議公積金用于更多的其他用途,比如買車什么的。人們之所以有這樣的考慮,是因為公積金多年來大量閑置,據報道,我國的公積金的使用率只有50%-60%,截至2008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為12116.24億元,其數額相當龐大。實際上,作為“專款專用”的住房公積金能否用于其他用途一直是社會上爭論的一個問題,支持者認為其可以提高大量處于閑置狀態的公積金的利用效率,反對者則擔心將給住房保障帶來風險。公積金的有效利用確實值得我們關注。
公積金大量閑置表明公積金在幫助人們“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上面效果并不好。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房價過高,許多普通工薪階層即使有公積金也買不起房,而比較富有者又不在乎公積金;公積金提取不方便;以及房地產商和銀行“合作”排斥公積金貸款。其中主要問題在于房價過高而許多人公積金微薄,這也是最難以解決的問題。
因此,要很好地發揮公積金的住房保障性作用,一方面,應改善公積金制度本身的設計,目前,公積金繳存上“濟富”而非“幫貧”飽受詬病,收入高者公積金多,收入中低者公積金少,而他們最需要公積金的幫助。另一方面,房地產應健康發展,使房屋價格趨于合理,不然漲速驚人、高得離譜的房價會消解人們公積金的積累。
總的說來,面對公積金的巨額閑置,我們顯然應著力提高其利用效率,但這種提高應著重針對公積金在幫助人們購買房屋的功能上,以更好地實現公積金制度的初衷,解決好人們住房這一基本需求。如果因為公積金大量閑置而用作它途,就是舍本求末 ,如此做實際上也很難提高它的利用效率。當然,應重申的是,公積金用作重病醫療費作為一種權宜之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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