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之結匯單證知識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fā)布時間:2010-01-25 17:22:44
一、結匯單證綜述
(一)結匯單證的含義及種類
1.是解決貨幣收付問題所使用的單據和文件
2.種類:根據簽發(fā)機構不同
(1)商業(yè)單證
(2)官方單證
(3)金融單證
(4)其他附屬單據
(5)國家外匯管理單證
(二)作用
1.付款依據
2.履約證明
3.物權憑證
(三)結匯單證的交付——“交單”
1.匯付時:
出口商→進口商;
2.托收:
出口商→托收行→代收行→進口商
3.信用證:
出口商→出口地銀行→保兌行或開證行或付款行→進口商
二、附屬單據
不具法律可循,由進口商規(guī)定要提供的,用以證明出口商履約情況等。
裝船通知,受益人證明,船公司證明,……
(一)船公司證明
1.含義:船公司出具,進口商要求出口商提供,證明貨物運輸情況或船只情況
2.內容
按L/C要求;格式自定。
注意:
(1)須有與B/L一致的承運人或其代理簽署;
(2)須有與B/L相關聯(lián)的信息;
(3)制作日期:須具;在L/C規(guī)定的時間段內。
3.種類
(1)船齡證明
(2)船籍和航程證明
(3)船級證明
(4)集裝箱船只證明
(5)船長簽發(fā)的隨船單據的收據
(6)運費證明
(二)裝運通知/裝船通知
1.定義
是受益人根據L/C的規(guī)定在一帶時間內通過傳真、郵寄或電傳等方式將貨物裝運情況通知開證申請人、申請人的指定人或保險公司等。
2.作用
便于買方辦理保險或準備接貨和進口手續(xù)。
3.內容
格式自行設計。
(1)單據名稱
(2)抬頭
(3)制作日期
(4)通知內容
(5)簽署
(三)受益人證明/受益人聲明/出口商證明
1.定義:是由受益人按L/C要求出具的關于已履行某項義務或辦理了某項工作或證實某些事項的聲明或證明。
常見的有:寄單寄樣證明,包裝說明的證明,產品制造方面的證明,環(huán)保、人權方面的證明等。
2.內容:
(1)單據名稱:按L/C要求;
(2)與其他單據的關聯(lián)
INVOICE NO.或其他號碼
(3)證明內容
(4)簽署
(5)簽發(fā)日期
(四)其他證明
保險費收據,借記通知單,傭金折扣說明等。
三、出口商繕制匯票
四、單證審核及交單結匯
五、議付信用證的結匯方式
六、出口收匯核銷與退稅
(一)出口收匯核銷(略)
(二)出口退稅
1.定義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為鼓勵出口,對出口產品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huán)節(jié)中征收的中間稅收予以退還,降低產品成本,使產品以無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從而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出口企業(yè)只有按規(guī)定辦理了核銷手續(xù)才能獲得退稅。
2.我國規(guī)定的出口退稅企業(yè)
(1)具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yè)
(2)委托上述企業(yè)代辦出口業(yè)務的企業(yè)
(3)外輪代理
(4)遠洋運輸供應公司
3.出口退稅貨物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才有資格辦理出口退稅:
(1)屬于增值稅或消費稅范圍的貨物;
(2)經出口報關離境;
(3)已結匯;
(4)財務會計上已作出口銷售處理。
4.出口退稅程序
(1)出口退稅登記
(2)出口產品的退稅鑒定
出口企業(yè)報關出口后,即可申請退稅,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款抵扣聯(lián),已認證的);
②已輸入外管軟件的光盤(包括三張表:進貨明細表,出口明細表、匯總申報表);
③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黃色聯(lián),附核銷單編號);
④已辦完核銷手續(xù)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3)申報退稅
5.出口退稅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6.出口退稅已核銷證明
【小結】本次課主要講述了(1)常見的幾種附屬單據——船公司證明、受益人證明、裝船通知。皆無法可依,完全出自進口商和信用證或合同的要求。若信用證要求提供,則這些附屬單據即成為結匯的必備單據之一,出口商不得疏忽;其名稱、內容、簽署、發(fā)送日期都應嚴格按L/C的規(guī)定辦理。(2)作為我國的企業(yè)或個人,必須遵守我國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而出口核銷和退稅是我國政府對出口貿易進行管理的一種手段。完成這兩項任務后,一筆出口業(yè)務才真正結束。本次課的重點內容是掌握出口收匯核銷的意義、程序及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