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已公布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大連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1月25日前發(fā)送E-mail到dlhg_kl@yahoo.cn進行確認,信件標題格式:“***(姓名)面試確認”;信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名稱、所學專業(yè)名稱、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聯(lián)系電話等。 二、入選考生必須于2010年2月1日前將以下材料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大連海關人事處(地址:大連市中山區(qū)人民路75號;郵政編碼:116001):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生證復印件;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4.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5.報名推薦表原件; 6.報名登記表原件;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及專業(yè); 8.自述材料(手工填寫)1份,材料中要體現(xiàn)考生的家庭情況、學習經(jīng)歷、課外實踐經(jīng)驗、興趣愛好、人生信仰等情況,字數(shù)必須控制在1000字以內(nèi),考生需在材料上簽名確認所述情況真實、客觀、有效; 9.延緩派遣的考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延緩派遣證明復印件; 10.“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未按時寄送材料者,后果自負。 三、相關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二項所列復印件的相應原件。 2.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fā)現(xiàn)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二項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四、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相關網(wǎng)站發(fā)布的后續(xù)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411-82515300 大連海關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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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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