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之貨物裝箱和“集裝箱裝箱單”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09-12-21 16:26:14
貨代在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訂妥艙位并取得配艙回單后,可憑單向船方領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EIR),按照有關設備交接單使用原則(一箱一單、箱單L一致、箱單同行),將滿箱貨物齊集在船公司指定的海關監管堆場,完成報關并在船到港后及時裝運。對于整箱貨物的裝箱送港一般有兩種作業方式:其一是“門到門”作業方式,即空箱到工廠倉庫裝貨,滿箱后直接送港;其二是“內裝箱”作業方式,即出口貨物被送進指定倉庫裝貨,滿箱后直接送騰。無論以何種方式裝箱送港,裝箱人都必須將實際裝貨內容記錄在"集裝箱裝箱單"里,并隨貨袱送歪承運人的集裝箱裝卸作業區。
“集裝箱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CLP)是詳細記載集裝箱內貨物內容的格式化報文,包括貨物名稱:件數、毛重、體積、集裝箱箱型、集裝箱f芻重、預配船名、航次、關單號、裝運港、中轉港、卸貨港等內容。在以集裝箱為運輸單元的作業模式中,集裝箱裝箱單是一張唯一記載每一集裝箱內裝貨細節的單據,因此。它是極其重要的。
根據海關規定的貨物先運抵監管區后報關的要求(上海洋山深水港碼頭作業方式除外),并同時滿足承運人的集裝箱裝卸作業區對貨物裝船要求,自在船駛離48小時前貨物進港,以便報關并放關后裝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