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噪聲評價量 大綱的要求:掌握環境噪聲評價量及應用條件。 1.評價量:有聲壓級或倍頻帶聲壓級、A聲級、聲功率級、A計權聲功率級。 2.穩態噪聲(常見的工業噪聲)、非穩態噪聲和間歇性噪聲(公路噪聲、港口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均以等效連續A聲級為評價量;機場飛機噪聲以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級為評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