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環境質量標準》 大綱的要求:1.掌握《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范圍;2.掌握聲環境功能區分類;3.熟悉各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限值及相關規定; 1.《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于聲環境質量評價與管理 2.聲環境功能區分類:《聲環境質量標準》按區域的使用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將聲環境功能區分為五類⑴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⑵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特別安靜的區域;⑶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⑷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考試大⑸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和4b兩種類型。 3.各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