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報考政策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10-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十、關于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
3、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規定進行。
4、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地方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十一、關于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
十二、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無關。
2、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報考人員可仔細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準備考試。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