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10年公務員行測考點十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9-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考點10 法定繼承、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核心知識
法定繼承
1.法定繼承的概念
法定繼承又稱無遺囑繼承,是指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代位繼承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均由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
2.法定繼承的順序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前一順序排斥后一順序,但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并無先后次序之分。
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繼承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它僅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
轉繼承實質上是繼承遺產權利的轉移,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之前死亡,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的制度。
》》例題精講
【例】按照我國有關規定,遺產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 )。【200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真題-104題】
A.配偶子女父母 B.兄弟配偶子女
C.子女父母兄弟 D.父母兄弟配偶
【解析】本題正確答案為A。《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名師點評】本題考查的是遺產繼承的順序問題。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