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09年基層政法機關招錄培養干警公告
來源:廣東省人事廳發布時間:2009-07-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筆試時間:8月29日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8月30日
9∶00-11∶30 文化綜合(專科層次)
民法學(本科層次)
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入學考試筆試成績加10分。
筆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教育考試成績×50%
筆試總成績于9月中旬在廣東人事網(http://www.gdrst.gov.cn)、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公布。
(二)面試。面試對象按照報考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前需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已退役士兵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退役證、學歷證書、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意見等(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由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司法廳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對象。擬退役士兵由廣州軍區軍務部配合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司法廳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由廣東省人事廳按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組織政法和廣州軍區軍務部等有關部門進行。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再延伸小數點后的位數直到分出名次。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廣東省人事廳會同政法和廣州軍區軍務部等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附件3)、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報考公安系統和監獄系統的考生體檢還要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見附件4)執行,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視力4.8以上,本科學歷報考的4.6以上,肝功能體檢乙肝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檢驗結果為陰性,其他項目均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要把身高、體重作為體檢的首要項目,不達標的不得進行其他項目的體檢。報考公安系統和監獄系統的考生應對照體檢標準視自身身體狀況后考慮報名,特別是身高、體重、視力、心率等不符合條件的,建議不要報名。
考察工作由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司法廳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工作小組要認真查閱考生檔案,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體檢、考察人選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考職位擬錄取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錄取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七、錄取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取人選,在廣東人事網進行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廣東省人事廳將錄取名單通知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廣東警官學院、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和廣東省教育廳,并由相關院校按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人員10月中旬報到入學。
八、學生管理與畢業錄用
被錄取人員入學后與培養院校和定向招錄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被錄取的(擬)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門統一明確相關優撫政策。被錄取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戶口應遷入錄取院校。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定管理,應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給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和標準,按照財政部財行〔2008〕459號文件規定執行,由省財政負擔。
對于合格畢業生,由培養院校按原確定的定向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畢業生擅自進行調整改派。學生到定向招錄單位報到后,由定向招錄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地級以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在定向招錄單位工作后,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交流。
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招錄單位工作的畢業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士兵證或身份證)。攜帶證件不齊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不得參加考試。
(二)本公告可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人事網(http://www.gdrst.gov.cn)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網(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閱。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事廳、廣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