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新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大中專畢業生辦法》,為滿足我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開展2009年下半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和招聘單位、名額
招聘對象:(1)2009年新昌戶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新昌縣常住戶口(以2009年7月18日戶口所在地為準)大專及以上學歷社會人員。(2)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招聘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年齡要求為18周歲至35周歲(1991年7月18日-1974年7月18日);身體健康;且符合招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名額:本次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1名,詳見附件《2009年下半年新昌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報名時間、地點、手續
報名時間:2009年7月17日至18日兩天(每天8:30—
16:30)。
報名地點:新昌縣人才市場(新昌賓館前廳二樓)。
報名手續:200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隨帶本人畢業證書、報到證、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須隨帶一寸免冠近照四張。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初審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公示。
三、考試形式、內容
考試形式: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1)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范圍為浙江省人事考試參考用書(2008年版)《綜合基礎知識》第一、二、四、五、七部分內容及2008年7月以來的國際、國內重大時事等。
(2)筆試時間等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3)在村(社區)工作滿三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的在職大學生村官和經公開招聘的在職社區工作人員報考,筆試成績加2分。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名額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參加筆試實際人數)排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聘用
體檢: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排序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如有體檢對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綜合成績名次依次替補體檢。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考察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如有考察對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結果不合格,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按綜合成績名次依次替補體檢、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聘用:考察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統一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咨詢電話
中共新昌縣委組織部:86023327
新 昌 縣 人 事 局:86042406
中共新昌縣委組織部
新 昌 縣 人 事 局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