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市文化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南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洪府廳發[2006]108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 市文化局下屬事業單位共招聘18人,其中,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0人,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8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南昌市文化局2009年度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2009年9月底以前畢業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生及其他人員。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專業條件; 6、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5周歲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7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7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依據本方案制定,公告時間:6月25日—7月4日,公告方式:采取報紙發布消息、網上公告方式。公告發布網址:江南人才熱線(http://www.rcnc.net)、江南經理人網(http://www.jncxo.com)。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09年7月4日上午9:00至7月10日下午16:30,考生可從江南經理人網(http://www.jncxo.com)進入報名系統。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文化局會同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網絡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少數報名人數較少或因資格重要條件限制使生源面窄的崗位在筆試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公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考試 1、開考比例 各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一般不低于5: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這一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內容、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內容及成績所占比例具體見附件:《南昌市文化局2009年度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筆試和面試成績各100分,經加權后的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份。考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時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3、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與地點待定,其中,筆試時間擬定于報名工作結束后10天內。 4、面試入圍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加權后的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為5:1(含)以上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其中,市歌舞劇團聲樂演員崗位(1004—1007)、演奏員崗位(1001—1003),開考比例達到10:1(含)以上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6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入圍人員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因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一次。自動放棄以在規定時間未領面試通知單為依據。 (四)體檢和考核 體檢人員名單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以各擬聘用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如遇名次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缺額,由用人單位提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報市人事局批準后,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考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江南經理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因未通過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按照人事行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試用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五、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收費標準,筆試費用為60元/人(兩門專業科目,30元/門/人)、面試費用為30元/人。 六、其它事項 1、準考證打印、筆試成績查詢、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及體檢通知等所有后 續招聘信息,屆時均在江南經理人網(http://www.jncxo.com)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2、咨詢電話:南昌市文化局組織人事處:0791—3986870、秦剛13970051822(崗位資格條件咨詢)、0791—6277686(網絡報名咨詢) 監督電話:南昌市文化局監察室:0791—3986873 3、本方案解釋權屬南昌市文化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附件:南昌市文化局2009年度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點擊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