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改善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的專業知識和年齡結構,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更好地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根據《永仁縣二○○九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方案》的要求,現將200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09年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詳見《招聘簡章》)。 二、招聘對象 1、招聘急需緊缺專業的特殊崗位面向全州范圍招聘,其他崗位限招永仁縣生源(祥見招聘簡章),報考人員必須是按時回本州、縣報到的且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永仁縣生源指:①原籍屬永仁,畢業后到永仁縣報到登記就業的;②在永仁縣所屬學校學習畢業并考取大中專院校,畢業后在永仁縣登記就業的;③因婚姻關系戶籍于2008年12月31日前轉到永仁縣,在永仁縣登記就業的)。 2、具有全日制國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考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優良; 4、具有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知識; 5、身體健康,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2006年以來在任何錄(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人員以及被取消錄(聘)用資格或被辭退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后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違紀違法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人員。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09年7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2、報名地點:永仁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注意事項: (1)永仁縣廣播電視局記者崗位、永仁縣宜就鎮文化服務中心、永仁縣蓮池鄉文化服務中心、永仁縣維的鄉文化服務中心、永仁縣永興鄉文化服務中心、永仁縣中和鎮文化服務中心文化宣傳員崗位,要先進行面試,合格者方可報名。具體面試辦法由縣廣播電視局、縣文體局制定并經批準后另行公布。 (2)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冊、《畢業證》及免冠一寸照片4張,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報到證)》,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未就業證明》,在縣內外務工的還需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登記,并交報名費150元。報名時考生須填寫《永仁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4、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另行選擇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根據考生的條件,在征得考生同意后,調整報考其他崗位。 五、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請到永仁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購買)。 2、筆試時間:定于2009年X月X日進行。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3、考試有關規定:各招聘崗位招聘指標與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以上才可開考(本科以上學歷的崗位可放寬到1∶2),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原招聘指標遞減。特殊急需緊缺崗位如達不到開考比例,需經縣招考領導小組批準才能開考。 報考永仁縣教育局中小學英語教師、小學語數教師崗位的考生須進行筆試和面試,并按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其他崗位依據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 六、面試 本招聘面試僅限于永仁縣教育局中小學英語教師、小學語數教師崗位。面試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辦法由縣教育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并 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面試人員的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招聘崗位聘用人數和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2的,招聘指標遞減。 七、考核和體檢 永仁縣教育局中小學英語教師、小學語數教師崗位依據考試成績(筆試和面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聘用數等額確定進入考核;其他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聘用數等額確定進入考核。如分數相同,出現并列情況,優先聘用學歷較高者、“三支一扶”人員、婦女、少數民族、“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中共黨員。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在校學習成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其具備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由縣人事勞動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參照《云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 因考核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辦法同上。 (七)公示和聘用 考生的考試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將及時在公告欄上公告。考試成績和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公告欄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告、公示期間,如對考生的考試成績、考核、體檢、聘用有疑異的,請及時反映。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并經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作處理;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統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按考生報考部門和崗位對口對崗聘用。 五、紀律要求 1、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到公告欄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及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登記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了解招聘進程或電話不暢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在發出考試、考核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考生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3、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滿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招聘工作及監督 縣委、縣人民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指導整個招聘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考務工作的組織實施。考試招聘進程,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熱忱歡迎各位考生及社會各界在整個考試招聘過程中,依法進行監督。 監督舉報受理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辦公室:6712712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6711438 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6712191 (招考公告及簡章可到永仁縣公眾信息網查詢,未盡事宜請到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永仁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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